清遠市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的公告
連府公〔2025〕2號
為提升我市生態(tài)系統(tǒng)水土保持功能、嚴禁違法違規(guī)開墾、科學合理預防水土流失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》、《廣東省水土保持條例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現將連州市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公告如下:
一、劃定范圍
劃定連州市全域禁止開墾陡坡地面積974.65平方公里,涉及全市12個鎮(zhèn)(鄉(xiāng)),具體劃定面積和分布范圍見附件。
二、管理要求
(一)嚴禁在劃定范圍內開墾種植農作物。
(二)在劃定范圍內種植經濟林的,應當科學選擇樹種,合理確定規(guī)模,采取水土保持措施,防止造成水土流失。
(三)違反上述規(guī)定的,將按照水土保持相關法律法規(guī)予以處罰。
三、其他說明
(一)此公告內容屬于行業(yè)管理,不改變土地的權屬,也不作為土地權屬的證明材料。
(二)本公告自發(fā)布之日起執(zhí)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清遠市連州市禁止開墾陡坡地劃定面積統(tǒng)計表
2.清遠市連州市禁止開墾陡坡地劃定范圍圖
連州市人民政府
2025年12月3日
附件1:清遠市連州市禁止開墾陡坡地劃定面積統(tǒng)計表
附件2:清遠市連州市禁止開墾陡坡地劃定范圍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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